|
2007哈尔滨种子交易会
参 展 商 手 册
主办单位: 哈尔滨市种子公司 黑龙江北大荒种业集团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种子公司 承办单位: 哈尔滨市种子公司 哈尔滨中亚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举办地点: 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 举办时间: 2007年11月8日—11月10日
尊敬的参展商: 欢迎参加2007哈尔滨种子交易会。 为保障2007哈尔滨种子交易会安全有序进行,主、承办单位特制定本《参展商手册》,请您务必阅读本手册,熟悉其中内容,从而获得有效的服务与帮助。了解本次展会的规则以及一些事项的安排,从而自觉遵守规则,规避风险,您将轻松有序地完成本次2007哈尔滨种子交易会展出任务,并取得成功。 如果有疑问或本手册没有提及的内容,请与组委会联系。
主办单位:哈尔滨市种子公司 黑龙江北大荒种业集团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种子公司 承办单位:哈尔滨市种子公司 哈尔滨中亚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展会地点: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 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301号
一、展会事项 1、展会概况 展会名称:2007哈尔滨种子交易会 地 点: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301号 主办单位:哈尔滨市种子公司 黑龙江北大荒种业集团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种子公司 承办单位:哈尔滨市种子公司 哈尔滨中亚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2、展示内容 A:粮田种子、蔬菜种子、种苗 ; B:种衣剂、植物生长激素、农药; C:种子检验仪器,种子加工、包装机械; D:种子包装印刷新技术、新工艺; E:农业科技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新项目; F:种业发展高峰论坛、学术研讨、新闻及信息发布。 3、展会日程与时间安排 2007年11月6日—11月7日8:30—16:30全天报到、布展 2007年11月8日9:58开幕式 2007年11月8日14:00新时期种业发展高层论坛 2007年11月8日8:00—16:30全天交流交易 2007年11月9日8:00—16:30全天交流交易 2007年11月10日8:00—14:00全天交流交易 2007年11月10日14:00—17:00撤展 1)布展期间 标准展位:布展以及展会期间参展商一律凭《参展证》按规定时间进入展场工作。 特装展位:布展期间,特装展位搭建商可凭《参展证》进入展场。 2007哈尔滨种子交易会期间禁止机动车进入室内。在展场区域内所有车辆严禁高速超载和行驶。布展期间运送展品、展具物品的车辆必须服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入场。进入展场的车辆,由工作人员引导入位,不得随意停靠,为保持展区内道路畅通,必要时车辆须循环行驶。装卸货物须到指定卸货区作业。参展商布展工作时间是8:00—16:30,需要延长布展工作时间的参展单位请提前提出申请,办理展馆加班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 2)展览期间 所有参展人员一律凭《参展证》进出展场。每天8:00必须进入展位,看管好自己展位的物品,闭馆时请您不要过早离开自己的展位,请在保安清场到您的展位时再行离开。参展商在展位上佩带好《参展证》,保持良好形象。爱护公共设施。 3)撤展 撤展定于2007年11月10日14:00—17:00,任何时间不得随意撤展。允许进入展场的运输车辆,必须服从2007哈尔滨种子交易会组委会工作人员指挥。撤展时请各位参展商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以免丢失。
二、展会规则 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一经取得参展商资格,即可享受应有的服务,并遵守大会纪律,承担相关民事责任。对于违反展会规则的参展商,主办单位有权责令其关闭、撤出违规的全部或部分展位以及展品,由此导致参展商的任何损失,主办单位将不负任何责任。 1、展位管理 1)展位说明 特装展位:指划定的从展位地面边界起至展台所处区域限高高度内立体空间。 标准展位:室内指已搭建完毕的标准展具立体尺寸之内的空间及地面。 2)展位值守 参展商应严格遵守展览时间,展览期间应有专人值守展位。 3)展位确认 参展商预定的展位获得组委会确认并付清展位费后,主办单位将《参展确认函》邮寄或传真至参展单位,参展单位持《参展确认函》原件或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进馆布展。企业预定展位未按规定时间付款的,一律无效。 2、参展证、展会相关资料 1)《参展证》是参展企业将展品进入展位布展及撤展的重要凭证,也是参展工作人员进出展场的通行证明,参展商应该在布展、展览、撤展期间佩带,严禁转借,过期自动作废。 《参展证》配发:标准展位每展位2个。 2)展会资料由主办单位按规定数量免费提供给参展商,包括会刊、资料袋等。 3、展位展台设计与搭建施工要求 展台是指参展商展位内搭建的展示台。 所有在展台中使用或展示的物品、资料和装置必须阻燃或经过防火处理,并且符合消防及展馆标准。 1)室内标准展位设置 三面围板、一张洽谈桌、两把椅子、两盏射灯、一个220V电源插座、参展单位中文楣板。 2)特装展位按特装管理办法进行布展。需使用桌椅展具等设备可向展馆服务处租赁。 4、特装展位与搭建施工要求(同样适用于标准展位) 1)凡需进行搭建特装展台的参展商,无论是自行搭建或委托装饰公司搭建,均须提前向2007哈尔滨种子交易会组委会提出申请,办理有关许可手续及缴纳有关费用,严格遵守《特装服务管理规定》。进场施工单位须缴纳特装施工管理费10元/平方米,清场押金10元/平方米,展览结束经验收合格后反还押金。如果展台设计有安全隐患及妨碍其它参展商的展台效果,主办单位有权要求将该展台进行整改。 2)做特装展示的外地参展企业如果需要组委会在哈尔滨当地联系搭建公司,请在开会前半个月与组委会联系。为保障展台搭建施工安全和质量,主办单位推荐下列搭建公司为2007哈尔滨种子交易会展台搭建施工单位。
3)凡是没有申请及未获批准的参展商,在展位内搭建展台展架,高度在2.5米以上的展台,无论自行搭建或委托装饰公司搭建,均视为特装展位的搭建施工,除了接受检查补交费用外,还须按检查中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或拆除。 4)展台高度及安全施工 ①室内的所有展台设计须在限制高度6米以内;展位面向主通道的一侧必须开放。不得影响其他展位。 ②原则上不允许搭建二层展台。如有特殊参展企业,必须由省(直辖市)级设计资质的设计部门设计施工(递交方案时同时递交相关资质)。未经批准的二层展台一律不准施工。 ③展台设计的范围限制在划定的展位地面边界到所在区域之间立体空间内,所有展台结构及附属部分一律不得超出此范围。 5、安全管理、卫生及保安工作 1)用电、消防、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参展企业应严格遵守展馆制定的参展规定,以及当地政府颁布的有关消防、安全、健康等法律规定,并认真执行。 ①展品的限制 下列物品禁止带入场馆:枪支、弹药、武器、刀剑、炸药、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质、毒品、各类动物和宠物、放射性物质和其他危险品、明令禁止进口的物品、侵犯专利权的物品、任何被政府有关部门禁止的物品。 ②电器设备的限制 A标准展位内用电不得超过2000W(单项)。 B标准展位内用电不得超过3000W(三项)。必须单独布线并配置带短路和过载保护的开关。C动力电源(指380W),严禁在动力电源上私自接驳其他用电设备。 D动力电与照明电应分开,每路电源独立安装保护装置,不得超负荷用电。 E展厅内临时布线必须采用护套线,绝缘强度符合标准,不同电压分开铺设线路。 F所有展示、操作用的电器和电机必须有效接地。 G展位及公共布展单位的电器设备、电器照明、或动力装置等,必须由会展中心确认后才能施工。严禁擅自操作,非电工不准带电作业、同时需出具有效电工证件。 H严禁在展厅内使用压缩机、电锯、电刨、砂轮、割磨机等耗电量大设备。 I严禁在厅内使用表面温度高达70度或以上的熔炉、锅炉。 J严禁在展厅内使用各类加热器、电热器具等。 K金属或外部为金属结构的展架、展台以及身体能够接触到的电器设备都要有可靠的接地保护。 L照明用电线路应采用阻燃电线并套阻燃或金属线槽,管敷设、日光灯镇流器应使用消防部门检验合格产品。 M大功率灯具应有保护装置并安装在非燃结构上,并且距离展具展品应有30厘米以上的距离。 ③消防 A严禁对通道、太平门、应急灯、灭火器、消防喷淋装置或警报及其他任何安全装置、设施进行改造、改装或移动。 B严禁在消防卷帘门下摆放任何展品及物品。 C严禁在消防栓周围1米内放置展品,消防门及物流门前应预留1米宽消防通道。 D禁止任何参展单位及个人在展馆内烧煮、点火、明火操作。 E消防卷帘门两边设施不准包装任何装饰物。 F会展中心有权要求任何参展单位将影响和阻塞通道、太平门、消防设施及各种紧急通道和出口宣传牌、展品、物品、包括有碍灭火器、安全装置等消防设施的各种物品以及认为不安全或对安全构成威胁的各种物品即时移动。 G会展中心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在布展期间,将对特装展位的用电、防火安全进行联合大检查,对违章操作的将采取罚款,并限期改正,直至清出展场。 H展馆内的自动扶梯和客梯不准用作物品搬运使用。 I各参展单位、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展位内的消防安全负责,并切实履行《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 ④应急及疏散措施 A展会期间各参展单位应随时对本单位展台和展区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扑救,拉动报警器,拨打119报警。 B如遇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在场人员应服从现场统一指挥,有序疏散。 ⑤禁止在场馆内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⑥贵重物品、现金请自行负责保管。 ⑦开馆期间,各展区、展位物品由参展单位自行负责,各参展人员需按时到馆、离馆,各参展商进出展场时,必须佩带参展证。每人一证,接受保安人员验证方可进入。若因自身原因造成物品损坏丢失,由参展单位自行负责。在展览正式开放时间以外不要在您的展台或展区安排会议或会谈。记者与参展商的客人只能在正式展览时间内进入展区。对于违反主办单位及展馆的管理规定的或可能威胁到公众安全及展会形象的行为,主办单位有权予以制止直到清理出场。 2)展厅施工的安全管理 ①任何参展单位不得在建筑物的任何部位上使用钉子、图钉、螺丝、油漆、涂料、粘胶和其他类似材料,凡对建筑物及其有关设施造成改观、改变或损坏的参展单位,将对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承担责任。 ②油漆和涂料的限制 在展馆内不允许进行大面积的油漆作业。在布展期间内可以对展品或搭建物进行小面积修补性的油漆作业,但必须采取下列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因喷涂油漆或涂料对展馆建筑或其他参展单位造成任何损害,必须承担责任,并负责修复或赔偿。 A使用无毒或水溶性的材料。 B油漆工作应于通风处进行。 C盛溶剂及油漆的容器必须妥善保管,用毕远离,不得储存在展馆内。 D施工处的地面或墙面必须用塑料膜、干纸等予以有效地覆盖保护。 E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喷漆。 F涂刷油漆或涂料时必须确保其他展位和公共通道不受影响。 G不得在展厅卫生间或展馆内其它地方冲洗油漆容器或油漆刷等工具。 H禁止向排水管中倾倒油类、化学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必须将上述排放物排放至自备的容器中,并自行带出展厅妥善处理。 I所有的排水应接入地漏,严禁将污水排放在地面。 ③材料的限制 A展厅用的搭建材料必须是阻燃材料,非易燃材料或已经阻燃处理的材料。 B仅允许使用非残留性的单面胶带用于地毯的地面固定,不允许在展馆内使用背面有可粘性的示意图或宣传品;不允许在石质地面、柱面或墙面上使用粘胶或粘胶剂。否则由此产生的去除残留粘胶物,修复建筑表面的费用由参展单位承担。 C严禁在展馆内展出或使用易燃、易爆或有腐蚀性、刺激性或毒性材料。 3)展位的安全管理 ①各参展单位不得转让、转租展位、空地,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参展商,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展商资格,终止其参展活动。 ②参展单位的任何装饰、搭建等,不得超出所租用展位的面积,一经发现核实,组委会将收取违规费用。 ③各参展商一律不得私自拆装展位。 ④各参展商如损坏展板、展架,则按损坏物的实价赔偿。 ⑤参展商不得将包装箱放置于非指定位置。 ⑥卫生管理 各展位内的卫生由参展商自行负责,展位内如需清洁服务,可由参展商提出申请并承担相应费用。 ⑦吸烟 严禁在展区内吸烟,吸烟请到展馆专设的吸烟区。 ⑧供餐供水 组委会提供参展商饮用水并提供每展位两人标准午餐。 4)车辆管理 车辆的进出、停放必须服从会展中心的统一指挥管理。有特殊要求请提前与组委会申请。 6、相关音量控制、撤展规定、不可抗力 1)参展商在展位内自行设置的扩音广播设备的音量应控制在不影响周边展位参展商与客户正常的洽谈、交流、交易。主办单位在接到投诉后有权要求参展商减小音量或关闭扩音广播设备,音量标准由主办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场判定。 2)参展商必须遵照2007哈尔滨种子交易会日程安排或现场通知进行撤展。主办单位有权处理遗留在展览现场的任何物品或展品,参展商有特别要求的除外。 3)由于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展会时间的改变,主办单位不承担参展商直接的或间接的损失。如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以及劳工争端引起的法律判决。发生以上情况,主办单位不退还参展商已付的全部或部分款项。
三、展场服务项目
1、展览期间涉及的费用 项目 国内展览会(人民币) 施工商管理费 特殊装修10元/平方米/展期 提前进馆费 10元/平方米/天(8:00—17:00) 不提供加班服务 电费 1.8元/度 (动力电) 加班费 50平方米以下按50元/小时收取 50—100平方米按100元/小时收取. 100 平方米以上收费标准依次类推 24:00以后加倍收取
2、展览器材收费标准 品名 规格(长×宽×高) 单位 每个展期单价 折椅 标准洽谈椅 把 25元 玻璃桌 79cm(直径)×75cm(高) 张 80元 洽谈桌 974mm×474mm×720mm 张 50元 电源插头 380瓦、220瓦 套 抵押金300元/个 ZG50100展柜 1m×500mm×1500mm 个 200元 ZG50200展柜 500mm×500mm×1200mm 个 200元 ZG40100展柜 500mm×500mm×1800mm 个 200元 ZG90200展柜 500mm×500mm×1800mm 个 200元 500×500×1800(mm) 500mm×500mm×1800mm 个 150元 三连体展柜 1m×400mm×900mm 个 200元 室外展蓬3000m2 4m边高×7.2m顶高×18m跨度 米 50元/m2 标准展位 3m×3m 套 405元 射灯 个 30元
四、展场及周边服务设施介绍 1、自动提款机:红博世纪广场购物中心A区 建设银行(在室内馆地下半层) 2、银行:红博世纪广场购物中心A区 建设银行(在室内馆地下半层) 长江路与红旗大街交口处九三油脂大楼一楼 农业银行 南岗区嵩山路36号 嵩山路与汉水路交叉口 邮政储蓄 3、邮局:嵩山路36号 嵩山路与汉水路交叉口(距展馆20分钟步行) 4、公共交通:26路、27路、51路、71路、74路、76路、90路、91路、201路、203路、209路 5、附近饭店: 大连渔港 新天地百事成 理想乳鸽 白家馆(回族) 6、会议指定宾馆: 3星级 标间:200元/天 0451-87005618 7、购物商场:家乐福超市 红博世纪广场 8、附近停车场:会展中心停车场 9、会展派出所:会展中心体育馆一楼(距展馆5分钟步行) 10、医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医院 香电街69号 电话:0451-55198171
五、展品运输及物流服务 为方便广大参展企业配送货物,哈尔滨种子交易会组委会推荐邮政物流有限责任 公司负责本次种子交易会的展品运输、装卸、物流服务。参展商可将参展商品配送到哈尔滨, 由该物流公司负责到指定地点取货、存储并运送参展商品至展会现场。展品运输详细事宜及相 物流公司参考价目表如下:
运输服务项目及价格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说明 服务价格 1 铁路、汽运、民航展品接运暂存及就位服务 铁路到货:铁路车站接货到达展馆现场就位 0.5元/公斤另加搬运费(最少按60公斤计费) 汽运到货:市内配货点取货,并到达展馆就位。 0.5元/公斤另加搬运费(最少按60公斤计费) 空运到货:从机场提货到达展馆就位 3元/公斤(最少按60公斤计费) 2 展馆现场接货 叉车作业将展品就位 每件1吨以内、体积不超过2立方米按30元每件计费 1-2吨体积不超过4立方米按50元每件计费 2-5吨体积不超过6立方米按30元每件计费 吊车作业将展品就位 5吨以上货物按毛重每吨150元计费,对设备安装辅助作业另按100元/半小时加收作业费 3 人力搬运 人力搬运将展品就位 每件5元(重量45公斤以内,体积不超过0.2立方米 4 人力叉车租用 展商租赁人力叉车自行将展品就位 20元/半小时/辆 5 仓储服务 展品提前到达需要进行仓储保管的相关服务 5元/立方米/天,搬运费另计. 6 展品运回 铁路发货 铁路实际运费 汽运发货 汽运实际运费 航空货运 航空实际运费 注: 特大笨重设备需特种车辆装卸、转运就位的费用面议(需提前预约) 邮政物流联系人:呼经理 13766890451 展品运输须知 1、展品应在开展前二天到达。 2、外包装必须坚实、牢固,包装箱要适应展后的重新包装。有特殊要求的展品,应刷制“易 碎”“向上”的标记,大件展品须注明起吊线和重心位置。 3、唛头:应注明展览会名称、展馆展位号,
六、展馆位置交通示意图 哈尔滨国际会议展览体育中心位置图
七、《特装服务管理规定》 施工管理 1、严格遵守大会组委会和哈尔滨国际会展中心的各项规定,服从大会统一指挥保证展台和人身安全。 2、施工单位搭建展台面积不得超出承租面积,投影边线不得超出承租界线,不得占用通道。施工单位搭建的展台面积应和申报面积相符,如搭建超出申报面积的展台,应及时到组委会补办手续。 3、展台结构必须牢固、安全、搭建材料应使用难燃或阻燃的材料。 4、使用玻璃装饰展台,应采用钢化玻璃,确保安装牢固、可靠,并明确标识,以防破碎伤人。 5、室内展台的设计要开放,靠通道展台地毯边缘背景墙或背景画面高度不能超过4米,宽度不能展位连长的二分之一。要便于观众参观,同时不许遮挡他人展台。 6、为了确保展台的稳固,室外展台每根与地面接触的立柱都要加底盘并打生根点增加立柱的受力面,确保展台的牢固性;展台上如挂有喷绘布、喷绘板的,应留有通风口,同时要求单块喷绘布、喷绘板尺寸高度不得超过3米,宽度不得超过6米(不是指悬挂的高度)。 7、有音响的展台,必须服从组委会的现场管理,控制好音响的音量,不得干扰他人。 8、相邻展台所有结构背后必须做出妥善装饰处理。 9、展台搭建不得超过规定高度:室内前一、二排的展台最高点不得超过5米,后三、四排的展台最高点不得超过6米。 10、展台结构严禁在展馆顶部、柱子、围栏、及各种专用管线上吊挂、捆绑,所有结构应和展台自身主体结构连接。严禁利用展馆顶部网架作为吊装展台结构的工具。 11、展馆内的一切设施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和位置,展馆内地面、墙面等建筑不得打孔、刷胶、涂色、张贴宣传品,不得损坏展馆一切设施。 12、搭建展台不准遮挡展馆内的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紧急出口和观众通道。 13、展台施工不得使用易燃物品(如:酒精、稀料、橡胶水等),禁止明火作业,不得在馆内进行喷漆、刷漆等工作。 14、施工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应使用合格安全的提升工具及操作平台,施工人员应系好安全带。为保护人身安全,周围要设置安全区,并有专人看护。 15、整个展览期间,施工单位须留电工、木工等人员现场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6、展台搭建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在接到组委会发给的隐患通知后,必须按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 17、施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和区域内施工,并负责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现场负责人,在输施工手续时一并登记备案。 18、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应随时由保洁人员清理废弃物品,搭建展台的材料应摆放整齐,严禁占用消防通道,保持展场内通道畅通。不得在场内设置存放物品的仓库。 19、展台搭建材料的选用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临时性建筑的材料使用法标准并结合展览会的特点合理选材,选材时要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20、展场内不得使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不得使用电锯、电刨等加工作业工具,如有特殊要求请到组委会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21、施工单位在撤展时须将所有搭建材料全部撤出展场,严禁将废弃物堆放在展会现场。 22、特装展台的搭建公司必须购买展台在整个展会期间的公共安全保险。 23、室外展台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风、雨等自然现象对展台带来的不安全因素。 24、任何展台结构或展品(公司名称、标志、灯箱和海报)严禁超出展位边界。 用电管理 1、为确保展会安全用电,展会供电电源统一由哈尔滨国际会展中心提供,但用电单位需自己准备双层绝缘护套铜线。 2、电气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专业操作证书。 3、照明灯具、霓虹灯等各种用电设施及材料应具有国家专业安全认证。 4、所有电源线均应使用双层绝缘护套铜线,绝缘强度须符合标准;电压不同的线路要分开敷设;动力用电与照明用电应分开使用;每路电源应分别加装保护装置,不得超负荷用电;室外走线必须作过桥或架空处理。 5、展台电器连接端子必须完全封闭,不得裸露(可采用阻燃绝缘明装盒封闭或采用脱离后无触点的祼露的插拔组件连接)。 6、金属结构的展架及用电设备均应进行可靠的接地保护。 7、室外安装灯具、插座、配电盘用电器具应选用防雨型。室外用电设备应有可靠防雨措施。 8、电动沙盘、模型、灯箱应采用难燃或阻燃材料制作。日光灯镇流器、低压变压器等发热元件要与木结构保持安全距离或设非隔离层,电线要分束穿套绝缘管。布景箱、灯箱须设有散热检查孔。 9、展台内霓虹灯的安装高度应在2.5米以上,5米以下,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10、展区内安装高温灯具、强光灯具应加装有效保护措施,安装高度不低于2.5米。高温灯具要加装保护罩,引出线必须采用耐高温套管。 11、施工单位、参展单位不准在照明或动力线路上私自接用电气设备,如有违反,发生一切后果自负。 12、施工期间各种线路应固定,在穿越门口、通道等地点时应使用盖板加以保护。 施工人员管理 1、各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统一着装并佩带组委会核发的有效施工证件入场,自觉接受有关人员的验证工作。 2、施工人员须遵守组委会和哈尔滨国际会展中心的各项规定,并服从特装服务管理办公室的管理。施工人员施工时应在申报批准的时间期限和工作区域内工作,未经批准不得在非工作区域和非工作时间内工作。 3、施工人员应自觉爱护哈尔滨国际会展中心馆内外公共设施,不得在展场堆放杂物。 4、施工人员不得在展场内进行野蛮施工,以免发生危险。 5、施工人员禁止在馆内吸烟。 6、施工人员进入展场,应随身佩带组委会核发的展览会施工证件,无证者不得斡旋施工现场。施工证件不得涂改、复制、转借。 7、施工单位应对其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和法制教育,如在展场施工、撤展以及运输过程中有违反本规定造成场馆内、外设施及建筑物损坏或发生火灾、人员伤亡等一切安全事故和责任,施工单位应负全责,并承担由此给大会和会展中心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 注:2007哈尔滨种子交易会组委会对以上各项内容条款具有修改及最终解释权。 标准展台使用管理规定 *参展商使用标准展台布展时须遵守此规定 1、请不要在标准展位展板上钉钉、按图钉、打孔,以免损坏展板。 2、请不要在标准展位展板、洽谈桌上刻、划。 3、不要蹬、踩洽谈桌、折椅,以免造成人身伤害和展具的损坏。 4、请不要在标准展位的展板、咨询桌上使用双面胶、单面胶和即时贴等各种胶制品。 5、不要在标准展位的展板上倚靠重物,以防展板损坏、倒塌发生危险。 6、不要私自拆改标准展位。未经允许不要在标准展位上增搭其它展具及悬挂重物。 7、不要抄拿、挪用其他标准展位的桌、椅等物品。 8、展厅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9、标准展位内严禁私拉电线,严禁私自安装射灯、太阳灯照明灯具。 10、使用压缩空气的展品的气源(气泵、压力容器等)须放置在展厅外,以保证安全。 11、严禁在展位后堆放物品(例如搭建工具、包装物、包装箱、展品等)。 如参展商未按标准展位使用规定操作,所造成的损失由参展商承担责任和赔偿。存在安全隐患经劝阻无效的,本公司有权将按规定给予处罚直到清除出馆。 *注:参展商如有任何要求(咨询、改拆展位、家具租赁、展具租赁、照明灯具安装、电源安装以及购买布展工具、配件、办公用品等)请到展厅现场服务中心办理。
哈尔滨种子交易会组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