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体现中国区大赛总决赛的权威性、专业性、国际性,更好贯彻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保证赛事的圆满成功,遴选出优秀的人才,促进中国旅游文化的发展,特制定中国区大赛总决赛评委的组成与资格认定办法。
一、评委组成:
1、评委人数:7─9名。评委中必须保证1-2名国际评委;
2、评委的行业组成:国内外相关机构、专业协会、专业学院、专业媒体、时尚界人士、资深模特、影视界人士、服装设计师、摄影家、造型师等组成;
3、评委的资格要求:在相关行业里有卓越的成绩,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评判上能体现权威性和独特的眼光,具备多年评判经验者。
二、评委资格认定和通过:
1、由中国区大赛执委会提供两套有关评委人选名单,交由世界旅游大使冠军总决赛执委会进行审查;
2、中国区大赛执委会及世界旅游大使冠军总决赛执委会对提供的评委人选名单进行资格上的考察和讨论,并最终确定所有评委的人选名单;
3、由中国区大赛执委会对所确定的评委人员发出邀请函和聘请书,正式担任本届大赛的评委。
三、各分赛区的评委资格认定:
1、各分赛区的评委组成人数,将依照中国区大赛执委会,关于《分赛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2、各分赛区的评委行业分类,可参考总决赛的评委组成方式进行;
3、各分赛区按大赛执委会要求确定评委的人员以后,要将评委名单以及相应的评委介绍资料上报至中国区大赛执委会批准;
4、各分赛区在评委的确定上,要力求在当地体现出权威、专业的特点,要始终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于弄虚作假者,大赛执委会将依照情节轻重做出相应的处罚,直至取消其分赛区的比赛资格和授权。违法者将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评分标准
2007·世界旅游大使冠军总决赛中国区大赛是以评选旅游大使为主。通过比赛选出代表中国参加世界旅游大使冠军总决赛的优秀选手。因此评委的评判标准是依据其特性、特点而制定。具体的考评内容主要分为:体态条件、综合素质(才艺及文化测试)、表演能力、三个方面进行,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计算,设满分为95分,其中:选手基础分75分;体态条件5分、综合素质(才艺及文化测试)占8分、表演能力占7分。各位评委遵照此标准对选手进行全方位的考评。各分赛区的评选标准也依照本标准执行。细则如下:
1、体态条件 (5分)
1)身体健康情况;(1分)
2)身材、体形、体态、头发、皮肤及五官状况;(2分)
3)神态、步态的自然协调性和总体体态的和谐程度以及肢体语言的表力。(2分)
2、综合素质 (8分)
1)基本技能技巧的掌握程度、艺术基础水平;(音乐、美术、舞蹈和其它艺术形式的感知力)(1.5分)
2)旅游知识、历史文化知识、自然常识、思维分析、知识运用能力及事物判断力;(其中家乡旅游景观和人文历史讲演)(2分)
3)文化基础知识水平、个人综合修养状况;(3分)
4)英语听说能力。(1.5分)
3、表演能力 (8分)
1)泳装、晚装的表现及编导意图的理解;对神态、步态造型等技能技巧的综合运用处理;(2分)
2)对舞美、灯光和音乐设计的感知能力及特定舞台艺术氛围中的表演、展示能力;(2分)
3)对化妆、发型、服饰、试装、设计后形象造型的自我认同感和能动表现力;(1分)
4)镜头前的感觉和表现力;(包括摄影和录像)(1.5分)
5)演讲表达能力。(1.5分)
在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强调选手的个性特征,选拔有特色的符合国际市场流行的优秀人才。
奖项设置
中国区总决赛的奖项设置是由优秀奖(前20名)、单项奖(10名)、十佳(前10名)、前三甲(冠、亚、季)及团队奖(2名)构成,具体如下:
冠军: 荣誉:
1、 首次获得"中国区大赛旅游形象大使奖";
2、 首次获得"中国区大赛旅游形象大使"称号;
3、 首次代表中国参加"2007·首届世界旅游大使冠军总决赛"。
4、 首次被世界旅游大使冠军总决赛国际执委会任命为本赛国际执委会高级主管,自获奖之日起任期一年。
奖励:
首次获得由国玉(岫玉),精制而成的玉冠、奖杯、证书。(价值三万元人民币)
经纪:
首次获得与世界旅游大使国际执委会授权组织者-北京四海伟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定演艺经纪合同,自获奖之日起一年。
亚军:荣誉:
1、 首次获得"中国区大赛旅游和谐大使奖";
2、 首次获得"中国区大赛旅游和谐大使"称号;
3、 首次被世界旅游大使冠军总决赛中国区执委会任命为本赛中国区执委会高级主管,自获奖之日起任期一年。
奖励:
首次获得由国玉(岫玉),精制而成的玉冠、奖杯、证书。(价值人民币二万元)
经纪:
首次获得与世界旅游大使冠军总决赛中国区执委会签定演艺经纪合同,自获奖之日起一年。
季军:荣誉:
1、 首次获得"中国区大赛旅游传播大使奖";
2、 首次获得"中国区大赛旅游传播大使"称号;
3、 首次被世界旅游大使冠军总决赛中国区执委会任命为本赛中国区执委会高级主管,自获奖之日起任期一年。
奖励:
首次获得由国玉(岫玉),精制而成的玉冠、奖杯、证书。(价值人民币一万元)
经纪:
首次获得与世界旅游大使冠军总赛中国区执委会签定演艺经纪合同,自获奖之日起一年。
第四名:荣誉:
1、 首次获得"中国区大赛旅游文化大使奖";
2、 首次获得"中国区大赛旅游文化大使"称号;
奖励:
首次获得由国玉(岫玉),精制而成的奖杯、证书。(价值人民币五干元)
第五名:荣誉:
1、 首次获得"中国区大赛旅游友谊大使奖";
2、 首次获得"中国区大赛旅游友谊大使"称号;
奖励:
首次获得由国玉(岫玉),精制而成的奖杯、证书。(价值人民币五干元)
第六-第十名(十佳):
荣誉:
1、 首次获得"中国区大赛旅游十佳大使奖";
2、 首次获得"中国区大赛旅游十佳大使"称号;
奖励:
首次获得由国玉(岫玉),精制而成的奖杯、证书。(价值人民币五干元)
单项奖:
XX最佳表现力奖 XX最佳台风奖
XX最佳活力奖 XX最佳形体奖
XX最佳上镜奖 XX最佳人气奖
XX最佳才艺奖 XX最佳服装奖
XX最具爱心奖 XX城市旅游形象大使奖
(以上奖项可以兼得)
单项奖获得者颁发证书及奖品。单项奖注:XX为企业赞助的产品(商标)名称或企业名称。
团队奖: 特殊贡献奖 优秀组织奖
各分赛区的奖项设置参照总决赛设置奖项执行,评选出的冠、亚、季军将直接进入中国区总决赛。分赛区不得随意设立未经中国区大赛执委会确认的奖项。
所有获奖选手都将有机会在大赛执委会制作的专刊上进行宣传,并根据每个人的特点进行独特的培训包装、推荐到影视等相关行业发展,并有机会参与到海外文化交流活动以及国内的重大活动中,大赛将为参加总决赛的所有佳丽搭建一个通向成功、成才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