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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1月9日电(记者 雷蕾) 2007年黑龙江省公安系统十大新闻1月9日出炉。
“三基”工程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2007年是公安“三基”工程一抓三年的关键之年。黑龙江省公安机关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持“力量往基层使,工作往实里干”,狠抓重点,猛攻难点,打造亮点,使全省“三基”工程建设呈现出整体进步、多点突破的良好态势:以解决基层所队无房、危房问题为重点的公安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以落实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为重点的警务保障机制建设,以规范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为载体的正规化建设,以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为目标的基础工作建设,以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网上技术为内容的公安科技“三大支柱”建设,以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为依托的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以提高执法素质、执法水平为重点的基本功训练和队伍素质建设,都取得了显著进步。一年来,省级累计下拨经费、装备达两亿多元,下倾力度历史空前。在各级公安机关的不懈努力下,我省结束了派出所“无电话、无微机、无办案用车、无勘查设备、无防护装备”和看守所“无囚车、无监控设施”的历史,公安基层装备建设实现了历史性跨越。2007年“三基”工程建设的突破性进展,为2008年全面完成“三基”工程建设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侦破命案工作创历史最好水平
2007年是“侦破命案”专项行动的决胜之年。黑龙江省公安机关牢固树立“命案必破”和“命案可防”的理念,扎扎实实落实命案侦防的各项措施,实现了“命案发案数下降、命案逃犯数下降、命案破案率上升”的“两降一升”目标。2007年,全省共立现行命案1089起,比2006年下降15.38个百分点,发案数创历史新低。破获1018起,破案率达到93.4%,比2006年提高2.74个百分点,现案破案率创建国以来新高;全省共有115个县 (市)区实现命案全破,占总数的57.22%,比2006年提高10.5个百分点;有29个县(市)区未发生命案,占总数的14.9%。特别是伊春、大兴安岭两个市地的现行命案全部告破,在我省侦破命案的历史上实现了新突破。全省命案导致死亡1023人,比2006年下降17.2个百分点,命案死亡人数创历史新低。全省命案在逃人员库存量2430人,比2006年下降10个百分点,命案在逃人员绝对数创历史新低。命案侦防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既是“平安龙江”建设的一大亮点,也标志着我省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2007年是全国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二年。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始终把打击“打黑除恶”作为打击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辟线索,合力攻坚,成功打掉了安达市“陆氏兄弟”、汤原“钱氏兄弟”、哈尔滨张坤、绥化张雪峰等7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及时铲除了哈尔滨杨涛、佳木斯李燕辉等74个危害一方的恶势力团伙,紧密配合检法机关审结宣判了大庆“吕氏兄弟”、富锦刘晓东两个在全省有较大影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通过侦办案件,共抓获黑恶犯罪嫌疑人522名,破获刑事案件563起,缴获枪支13支、子弹348发、管制刀具41件,冻结扣押非法资产9270万元。“打黑除恶” 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不仅清除了一批社会“毒瘤”,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而且表明了党和政府除恶务尽的坚定决心,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同声赞誉。
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战果显著
2007年是黑龙江省经济犯罪案件较为突出的一年,也是打击经济犯罪战果最为显著的一年。一年来,全省公安机关认真履行“打击、服务、参谋”三大职能,精心组织开展了打击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的重特大犯罪、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涉众型”犯罪、危害经济建设健康发展的多发性犯罪等专项打击行动,相继侦破了“汽轮机厂销毁会计账册案”、“光大银行违法发放贷款案”、“兴安证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5.23”制贩假药团伙犯罪案和“7.1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等一批领导批办、社会关注的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全年共侦破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73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50人。侦破的案件中,涉案案值千万元以上的65起,案值亿元以上的13起。通过侦办案件,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6.3亿元,避免国家经济损失近20亿多元,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大庆警务改革模式受到广泛关注
2007年是大庆实施警务改革后的第三年,改革的成效日益凸显,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生机与活力。近3年,大庆市百名民警破获刑事案件数、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数、查办治安案件数均为全省第一;八类严重刑事案件逐年下降,其中,命案由2004年的158起下降到79起,降幅达 50%,抢劫案件由1509起下降到706起,降幅达53.2%;党委政府、油田企业、人民群众、公安民警的满意率明显提升;在全省公安机关重点目标考评中,大庆市公安局连续两年以较大优势排名全省第一。大庆警务改革的显著成效引起了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 18家国家级媒体竞相报道,吸引了全国各地公安同行的目光。3年来,先后有15个省38个市地公安机关到大庆考察调研,他们大都带着不解和疑问而来,带着赞叹和启示而归。大庆警务改革不仅是我省公安工作的一大亮点,也为全国中小城市实施警务改革、建立现代警务机制探索出了一条新路。
国家禁毒委高度评价黑龙江省禁种铲毒工作
受黑龙江省地理位置、自然条件和历史、现实原因的巨大影响,黑龙江省毒品犯罪、特别是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十分突出。1999年,仅在大小兴安岭、张广才岭和完达山脉几个重点地区就发现和铲除毒品原植物1,200多亩,被国家列为“种毒大省”。近年来,特别是禁毒人民战争开展以来,我省不断加大禁种铲毒的力度,实现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数量逐年大幅度下降。2007年全省仅发现和铲除零星种植的罂粟20余万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数量比 2005年下降94%,比2006年下降85.7%。尤为可喜的是,大兴安岭等三个重点地区连续第四年保持“零种植”的佳绩,实现了国家和省禁毒委确定的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基本禁绝,种毒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的工作目标。这个成果得到了国家卫星遥感监测的核准和认可。国家禁毒委对我省禁种铲毒所取得的显著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9月18日专门发来贺电,11月15日又通报全国予以表扬。
“福彩”设立因公牺牲民警专项资助金
为解决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家属的生活困难,解除公安民警的后顾之忧,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依据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抚恤办法》及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省公安厅和省民政厅决定在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设立专项资助金,用于因公牺牲民警家属的生活资助,对2007年7月18日以后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含革命烈士)家属一次性发放资助金10万元。9 月25日,省民政厅、省公安厅在哈尔滨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了“龙江福彩情系公安英烈捐助启动仪式”。11月14日,省公安厅与省民政厅联合印发了《黑龙江省福利彩票捐助公安英烈资助金发放暂行办法》。目前,我省已有两名因公牺牲民警家属得到了这项专项资助金的资助。《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是我省从优待警的又一重大举措,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公安民警的关怀,标志着我省对公安英烈的抚恤工作又登上了一个新台阶。
王江、靳鹏里荣获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007年6月18日,佳木斯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四丰派出所民警王江,被国家人事部、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光荣称号。这是黑龙江省 2004年以来首位获此殊荣的民警。9月中旬,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了“全国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王江同志高票当选,成为全国公安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民警。12月4日晚8时,中央电视台播发了《法治的力量——2007年度全国十大法治人物揭晓暨颁奖典礼》。典礼上,评委会给王江同志的颁奖词是:“一个人的品质,塑造着一百三十三平方公里的风气;一个地域的风气,又在无数人中复制着这个人的品质。王江,如同一束个体渺小的满天星,其强大源于内在的精神张力,原野因它生机蔓延,平凡因它感染传奇。”
黑河市嫩江县公安局伊拉哈派出所原所长靳鹏里的先进事迹在媒体报道后,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中央领导罗干、周永康分别做出重要批示。公安部、省公安厅先后派出工作组赴嫩江慰问靳鹏里家属,帮助解决家庭生活困难。省公安厅专门做出向靳鹏里学习的决定,黑河市委、市政府授予靳鹏里“真情为民、无私奉献派出所长”荣誉称号。8月30日,靳鹏里同志被国家人事部、公安部追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据悉,2007年全国共有6名民警被授予一级英模,我省占三分之一。
《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颁布 2007年12月14日,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高票通过《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为了保证立法质量,省公安厅成立了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和起草小组。在历时两年的立法过程中,起草小组多次组织调研、论证,深入基层召开执法民警和行业代表、相关业主座谈会,并赴外省考察学习,吸纳成熟经验。该《条例》共六章五十四条,是一部关于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届时,《黑龙江省旧货业治安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实施<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细则》、《黑龙江省印铸刻字业治安管理规定》、《黑龙江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规定》同时废止。《条例》的颁布,是我省公安法规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将为全省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业场所管理提供有力地法规保障。
黑龙江省公安十大新闻人物评选活动引起社会强烈反响
2007年8月下旬,省公安厅与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黑龙江电视台、生活报、黑龙江法制报共同组织开展了“2007黑龙江省公安系统十大新闻人物”评选活动。这是我省公安机关自2005年以来组织开展的第三届评选活动。与往届相比,媒体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各级公安机关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的热情进一步高涨。从四个渠道计票的情况看:互联网上得票最多的候选人票数达270多万张,得票少的也有50多万张;局域网上得票最多的候选人票数达5万多张;手机短信投票共计30多万张;报纸投票得票最多的候选人票数达20多万张。12月17日,省公安厅在省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了隆重的 “2007黑龙江省公安系统十大新闻人物”颁奖晚会。12月30日颁奖晚会在黑龙江电视台播出后,网上网下反响强烈,好评如潮。广泛深入的评选活动,不仅宣传了优秀民警的感人事迹,弘扬了公安队伍的正气,而且在全省营造了理解公安、信赖公安、支持公安的良好舆论氛围,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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